福建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
发布者:交通运输工程重点学科 发布时间:2016-10-27 浏览次数:182
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文件
校研工〔2016〕10号
福建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为了保证本届研究生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,经研究决定,现将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时间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学位论文预答辩
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,鼓励各培养单位在硕士学位论文正式送审前组织学生进行预答辩,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送审论文质量进行把关,给出修改意见。进行预答辩的培养单位应在2016年11月10日前完成。
二、学位论文查重及送审
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,论文正式送审前应先进行论文查重工作,各培养单位须将相关学生的以下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:
1.各培养单位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可以查重及准备送审的研究生名单(加盖学院公章)、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统一报送到研究生处。研究生处根据送审名单于11月18日统一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。
查重的论文格式为:
文件名:学号_姓名_论文名称_专业_导师
文件内容:查重内容仅包含:第一章至总结及展望的部分,请去除目录及目录之前的内容,去除参考文献及参考文献之后的部分。
2.匿名处理之后的学位论文3本
各培养单位请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查重通过的学生论文印制好后报送至研究生处,为保证评审公正,学生应对送审论文进行匿名处理,盲审论文封面统一为白色胶装,送审论文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学生本人及导师的相关信息,违者按考试作弊处理。
3.送审申请表1份
二、学位论文答辩
1.论文送审通过的学生登陆“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”提交答辩申请,并将学位论文交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。
2.各培养单位审核学生答辩申请材料,登陆“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”检查其否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所有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,并于2016年12月25日-2017年1月5日期间组织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。
3.论文送审未通过的学生,应根据评阅人的意见认真修改,3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重新评阅论文。
三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
1.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的学生登陆“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”提交学位申请,并将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3本和修订说明提交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。
2.各培养单位审核学生学位申请材料,组织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,并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院分委会相关决议和审议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。
3.研究生处于2017年1月20日前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,审议福建工程学院第一届硕士学位授予情况。
研究生处
2016年6月27日